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叶尔羌河灌区巴楚县琼库恰克乡卡克夏勒支渠支渠排渠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叶尔羌河灌区巴楚县琼库恰克乡卡克夏勒支渠支渠排渠改建项目
******有限公司
地点:喀什地区巴楚县琼库恰克乡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04日
联系人:肉孜.莫明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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