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东院落租赁项目挂牌(竞价)出让公告
******街道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东院落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JTCQ-SG-2025-0006
二、项目名称:******街道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东院落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1、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街道刘家庄村东南角,古城邮电局北邻,特钢路西侧,东西长约71米,南北宽约32米,面积约计3.4市亩,地上附着物现有东侧沿街平房8间,铁皮围挡,北侧围墙一座,院落现状租赁,租赁后,承租方在满足出租方村庄规划及其他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建设(具体面积、地上附着物情况以现状为准)。
2、租赁期限:20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租赁底标:5万元/年,20年预计租赁费104.590675万元。
4、租赁费收取方式:租赁费每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上浮,按照在上一个5年每年租赁费的基础上上浮3%计算。合同签订之日交纳前5年租赁费,之后租于每五年的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下一个五年的租赁费,先交款,后使用。
注:承租方在按照交纳租赁费的基础上,另外另行向出租方另行交纳租赁保证金3万元,合同到期/解除时无任何争议后无息退还。
5、竞价保证金:50000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1、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履行本挂牌(竞价)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寿光”查询为符合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五、申购须知:
1.有意参加竞买的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年3月19日9:00至2025年3月26日9: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见《******街道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东院落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系统”→点击“我要注册”,入录必填信息(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完善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已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需重新注册;已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版系统”中重新注册,登录“新版系统 ”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年3月26日9:00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子账户,并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自行查询到账情况并点击“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不点击“保证金查询”和“资格确认书”的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银行账户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至2025年3月26日9:00前。
2.******街道刘家庄村东南角。
3.联系方式:刘全 ******
七、网上竞价时间
标的竞价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9:3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寿光日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标的物具体面积、地上附着物情况以现状为准,现状租赁,数据提供仅供参考,成交后,不因实测面积及其他任何情况而调整成交金额。
2.租赁后,承租方在满足出租方村庄规划及其他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建设,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现有地上附着物除北侧院墙外,其他地上附着物允许拆除,但新建设的一切地上附着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及城镇规划、合法合理使用,建设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自行留足西侧、南侧、北侧遮阴地,严禁产生矛盾纠纷。
(******居民房屋。
(3)设计方案及建设效果图,需在建设之前向出租方书面提交,经出租方召开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4)院落北侧院墙,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只可以维修并保持原状,不得拆除或加高及更改样式。
(5)房屋建设完成后,东西方向必须与北侧民房在同一水平线。且建设完成,与西侧现有房屋之间不得存在缝隙,承租方自行规避。
3、出租方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实地勘察,并与出租方对接院落水、电、气、污水等相关事宜(出租方现状租赁,不再另行增添任何附属设施)。未查看标的或未与出租方对接相关事宜或直接参与竞价的,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实物现状无任何异议,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4.成交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签相关文件、协议, 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情形的,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使用院落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支付因使用院落及土地而发生的一切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成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按照要求交纳应交租赁费及保证金。委托人在全部款项交清后5日内将院落交付承租方。
7.在约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和未交清应交费用的,拍卖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出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拍卖人和拍卖代理机构的违约金处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枫林 ******
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5号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