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稻田镇南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彩钢房出售项目交易公告
寿光市稻田镇南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彩钢房出售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JTCQ-SG-2025-0002
二、项目名称:寿光市稻田镇南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彩钢房出售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1号标的村北东侧第3-7间彩钢房,面积约320.2平方米,占地面积约0.95市亩,总价41.626万元,起拍价1300元/㎡,增加幅度20元/次或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号标的村北东侧第10-11间彩钢房,面积约128.1平方米,占地面积约0.38市亩,总价14.091万元,起拍价1100元/㎡,增加幅度20元/次或整数倍,竞买保证金4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申购须知:
1.有意参加竞买的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9: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见《寿光市稻田镇南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彩钢房出售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系统”→点击“我要注册”,入录必填信息(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完善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已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需重新注册;已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版系统”中重新注册,登录“新版系统 ”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意向受让方应于2025年2月28日9:00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子账户,并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自行查询到账情况并点击“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不点击“保证金查询”和“资格确认书”的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银行账户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9:00前。
2.展示地点:寿光市稻田镇南齐村村北。
3.联系方式:夏英明******
七、网上竞价时间
1号标的竞价时间2025年2月28日9:00-9:30。
2号标的竞价时间2025年2月28日9:30-10:0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山东商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彩钢房面积数仅供参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彩钢房占用土地性质为村集体流转土地(该土地只可用于彩钢房,严格按照土地性质使用,严禁另行添加其他地上附着物),只能租赁使用。在签订《彩钢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买受人须另行与出让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另行缴纳土地租金(租金按照1600元/年/市亩的价格计算,土地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43年12月31日止)。出让方拍卖人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实地勘察,并与出让方对接水、电、气、土地租赁等相关事宜(出让方现状出售,不再另行增添任何附属设施)。未查看标的或未与出让方对接相关事宜或直接参与竞价的,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实物现状无任何异议,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买受人成交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签相关文件、协议, 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情形的,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使用彩钢房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支付因使用彩钢房而发生的一切税费。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成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签订合同和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款项。委托人在全部款项交清后5日内将彩钢房交付买受人。
5.在约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和交清全部应缴款项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出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拍卖人和委托人的违约金处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刘双瑞******
公司地址:寿光市金光西街887号
2025年2月21日